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的通知》(中青明电〔2025〕20号),现就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校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大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中共湖南省委(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周)、湖北省人民政府(科技创新专项)、海南省人民政府(数字经济专项)
承办单位: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共青团湖北省委、武汉市人民政府(科技创新专项)、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口市人民政府(数字经济专项)、共青团湖南省委(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周)
支持单位: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
三、参赛名额
5-10个
四、赛事重点领域
(一)专项赛事
1、科技创新领域
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制造、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2、数字经济领域
重点关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元宇宙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二)项目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创办年限(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创办年限划分以2025年5月31日为基准。
1、创新组
创新组指2025年5月31日(含)前企业未进行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
初创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2023年6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
成长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之间〔2020年6月1日(含)至2023年5月31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五、参赛人员及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人员
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团队参赛项目,总人数不多于5人。
(二)参赛项目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六、项目申报与资料提交方式
(一)项目申报
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奖项、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二)资料提交方式
科技创新专项、数字经济专项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4日和8月13日。参赛项目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创青春”网站(cqc.yeeol.com)注册报名,同时将电子版资料和项目推荐表提交至校团委邮箱:gkxtwb@163.com。
共青团ZOTY.COM中欧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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